話說~~
有看到我昨天那篇網誌的人
都知道,我昨天的冬瓜鮮奶
一口都還沒喝到,他就跳車自殺了

所以我今天,非常不死心的又去買一次
在我往飲料店的方向騎過去時
一直注意飲料店的招牌
店都開的好近,要注意招牌才不會停錯
所以我騎著騎著,停在新美的前面

在我停下來時,看了一下
咦? 怎麼跟我昨天買的店長的不一樣
天呀!我跑錯家了= ="
我昨天買飲料的飲料店,是新美隔壁的峰冰 囧
在我發現我的目的地應該是隔壁的時候
我以最快的速度跑到隔壁買飲料
買完,再快速地回到新美騎我的車= ="
快速地跑走,不對,是騎走

天呀~~好丟臉喔~
那個新美的工讀生一定會覺得我這個人真白目
把車停在他的店前,卻跑到隔壁買飲料= ="

我不是故意的呀 >_<
我怎麼知道,原來我昨天去的飲料是峰冰,而不是新美= =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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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ish1105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